摘要:世界上最令人掃興的文體就是論文,因為它從來不“入戲”。力圖客觀中立,也就永遠與現象世界二元對立。雖然節制是一種美德,可也未必不是情感的貧乏。理智的眼睛里閃著凜冽的寒光,永遠不能體會天人合一的妙處。
世界上最令人掃興的文體就是論文,因為它從來不“入戲”。力圖客觀中立,也就永遠與現象世界二元對立。雖然節制是一種美德,可也未必不是情感的貧乏。理智的眼睛里閃著凜冽的寒光,永遠不能體會天人合一的妙處。
評論亦有此弊。但若是不甘于性冷淡的畫風,而“旗幟鮮明”而“鼓與呼”,則近于“宣傳”。宣傳就是自我催眠與催眠。宣傳之惡在于:控制欲太強,與客體難舍難分,太容易自我陶醉。受眾之反感于顯而易見的宣傳,就是反感這種的強勢的父親對“正確”的壟斷。
能將學問做得“入戲”的,才是教育,至少是自我教育——教育應當具備催眠的特質;不能夠或不愿意“入戲”的,是學術。學問之術,非道也。于丹雖然屢屢遭到圈內學者的抵制,但在學術圈外卻有強大的群眾基礎,恰因其“入戲”,學問因而具有了宗教的情懷與特質。
目前對傳統文化的回歸,衣則漢服,禮則周禮,樂則古樂,這種隨處可見的儀式化就是在對傳統文化一百多年的懷疑、否定、批判、污名化之后,重新“入戲”的需求。
我從前反對對漢服不假思索的狂熱。現在想來,對漢服的爭論,究竟是要恢復哪一個“漢”——是狹義的漢朝之“漢”,還是廣義的華夏之“漢”——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種明顯區別于全球一體化的現代制式化裝束的褒衣博袖、峨冠博帶,可以將人們帶入到關于傳統中國的溫良恭儉讓的戲份中去。傳統文化的復興不能沒有儀式感。
而這種“服古之服”的傳統至少可以追溯到文化復古的先師孔子。孔子為了貫徹在道統上的主張——恢復周禮,在形式上甚至創制了儒生的統一裝束——儒服。據說,在此之前,孔門弟子子路“冠雄雞,佩豭豚”。這赳赳武夫的打扮,怎能恰如其分地體現儒者“大讓如慢,小讓如偽,大則如威,小則如愧”的精神氣質呢!所以,孔子要為儒者正衣冠。
孔子居魯,魯國多儒士,社會風尚則是“舉魯國而儒服”。夫子說:“生乎今之世,志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舍此而為非者,不亦鮮乎?”依照孔子的理念,“服古之服”是服務于“志古之道”的。
魯國的國君魯哀公對此頗有疑慮——“然則今夫章甫、句屢、紳帶、扎晉笏者,此皆賢乎?”(那些穿戴著“標配”儒服的人,都是賢人嗎?)“紳委章甫,有益于仁乎?”(儒服真的有益于天下歸仁嗎?)但他依然對莊子說:“魯多儒士,少為先生方者。”(魯國多儒士,少您先生的粉絲)
莊子斷然否定:“魯少儒。”他的理由不容辯駁:“(莊)周聞之,儒者冠圜冠者知天時,履句履屢者知地形,緩佩玦者事至而斷。君子有其道者未必為其服也,為其服者未必知其道也。”(《莊子·田子方》)莊子的理由與孔子的理念是相吻合的,“服古之服”者必然應該“志古之道”。
為了驗證他的判斷,莊子建議魯哀公號于國中:“無此道而為此服者其罪死。”哀公采納了建議,結果“五日而魯國無敢儒服者”。只有一個例外:“獨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門。公即召而問以國事,千轉萬變而不窮。”這是唯一一個名副其實的儒者。
以名實相符、表里如一的標準來考量某種裝束,則當年儒服的另類和尷尬,恐怕僅次于今天的漢服。
兩千年以后,康有為替那場爭論中的儒家辯護:儒者創為儒服,時人多有議之,否亦以為行道自行道,無須變服之詭異。豈知易其衣服而不從其禮樂喪服,人得攻之;若不易其服,人得遁于禮樂喪服之外,人不得議之。此圣人不得已之苦心。(《孔子改制考》)
康有為不愧是孔子的知音。衣服之事,雖然大有可能流于膚淺的跟風模仿,可是特定的衣服——制服,卻也是一道閘門,讓身在其中的人行為有所約束,就像警服之于警察,袈裟之于和尚。
服是道的外顯。儀式即或只在一時,也有其載道的功用。行為藝術無一不是用來載道的。改朝換代,異族統治,無一不是從改服色開始。改變服色,就是改變日常生活。如果改變不能深入到日常生活,則革命或者改革的宏大敘事不能在實際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