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國織繡工藝水平達到巔峰的時期,因此明代的服飾藝術在中國服飾史上有著極高的成就和重要的影響。
作為最后一個漢族王朝,明朝服飾既有對歷代的繼承,又形成了自己獨具特色的風格。
按照功能與使用場合,明代服飾可以分為朝服、公服、常服、吉服、便服、喪服等幾個大類,此外還有其他功能服飾或特定人群的服飾,如祭服、禮服、戎服、僧道之服、樂舞之服等。
一、公服
明初參照宋元制度制定百官公服,原本作為常朝之服,后來官員在一般上朝時都穿常服,只在朔望日具公服朝參。
公服介于朝服和常服之間,比較邊緣化,使用場合較少,因此也用它來承擔一部分吉服功能,如官員在萬壽圣節(jié)、皇太后圣旦、冬至、元旦、立春等重要節(jié)日以及頒歷、皇子降生等吉典時穿公服行慶賀禮,外任官在初蒞任、望闕謝恩時用公服。明代公服形制和宋元時期差不多,戴展腳幞頭,穿大袖圓領袍,持笏,束單撻尾革帶等。
二、常服
常服是常朝所穿的服飾。明代官員常服在早期曾被稱作“便服”,后妃常服也稱為“燕居服”,很容易被誤解為日常起居所穿的便裝,其實常服是日常工作、學習及一部分禮儀活動中的著裝,并不是尋常的便服。
明代皇帝常服使用范圍最廣,如常朝視事、日講、省牲、謁陵、獻俘、大閱等場合均穿常服。皇帝常服為翼善冠、黃色四團龍圓領袍及革帶、皂靴等。皇太子、親王、世子、郡王的常服形制與皇帝相同,只是袍用紅色。皇帝諸王穿常服都戴翼善冠,明初參照唐代幞頭設計。冠后立有向上的折角一對,故稱“折角向上巾”,民間稱“沖天冠”,明清小說中常有描寫。《西湖二集》:“頭戴沖天冠,身著袞龍袍,腰系白玉帶,足穿無憂履。”
明代皇帝常服
皇后、皇太子妃禮服用翟衣,常服則用燕居冠和大衫、霞帔、鞠衣等。一般妃嬪在典禮時穿禮服,日常穿便服,沒有太多需要穿常服的場合,所以明代文獻中相關記載甚少。
文武官員常服幾乎成了明代服飾的一種標志,是大家最熟悉的明代形象,至今戲曲中還可以見到。明代官員常服是以唐代男子幞頭、圓領袍為基礎設計的,就連唐代圓領袍下襯以半臂的形式也繼承下來,改為短袖的搭護加貼里。洪武元年(即公元1368年)二月,明太祖就下詔“復衣冠如唐制”,定官員常服為: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到明代中后期,官員常服逐漸向?qū)挻蟆⒍苏l(fā)展。標準的官員常服為:頭戴烏紗帽,身穿圓領、搭護、貼里,腰束革帶,足穿皂靴。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guī)定官員常服使用雜色纻絲、綾、羅,并按文武與品級在衣身的前胸后背處裝飾彩繡紋樣:公、侯、駙馬、伯用麒麟、白澤;文官一品用仙鶴,二品用錦雞,三品用孔雀,四品用云雁,五品用白鷴,六品用鷺鷥,七品用鸂鶒,八品用黃鸝,九品用鵪鶉,雜職官用練鵲;風憲官用獬豸;武官一品二品用獅子,三品四品用虎豹,五品用熊羆,六品七品用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馬。這些紋樣因其在衣身的部位而被稱為“胸背”,后來又稱作“補”或“補子”。此外,常服腰間的革帶也根據(jù)品級使用不同材質(zhì)的帶銙,如公、侯、駙馬、伯及一品用玉,二品用犀角,三品金钑花,四品素金,五品銀钑花,六品七品素銀,八品九品及雜職未入流官用烏角。在京官員還在束帶上懸掛牙牌,牙牌是出入宮禁等重要場所的憑證,牌上綴青色牌穗。
三、吉服(禮服)
吉服用于時令節(jié)日、婚禮、壽誕、筵宴等各種吉慶場合。
明代吉服盡管不見于制度,但在各類文獻資料,包括筆記、小說中屢屢出現(xiàn),如《金瓶梅》第三十九回:“西門慶從新?lián)Q了大紅五彩獅補吉服,腰系蒙金犀角帶。”《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四回:“到了吉時,請素姐出去,穿著大紅裝花吉服、官綠裝花繡裙,環(huán)佩七事,恍如仙女臨凡。”
明代吉服沒有特別嚴格細致的標準。一般來說吉服的款式與常服或便服相同,如圓領、直身、曳撒、貼里、道袍等,顏色多用大紅等喜慶色彩,如官員就是以大紅圓領作為吉服。吉服的紋飾通常比常服、便服更為華麗精美(如云肩通袖膝襕紋),大多使用應景題材或帶有吉祥寓意的圖案、文字。明代朝廷賞賜給官員的高等級紋樣賜服,如蟒袍、斗牛袍、飛魚袍等,也多為云肩通袖膝襕的吉服樣式。
孔府舊藏明代紅紗飛魚袍
四、便服
便服是日常生活中的便裝,注重舒適與功能性。明代各階層男女的便服款式基本相同。
明代男子最常見的便服是“道袍”。道袍又稱褶子,也叫海青,是明代士人具有代表性的便服款式之一,尤以明中后期最為流行。道袍大多為日常所穿,既可用作外衣,也可作為襯袍。《云間據(jù)目抄》中說:“春元必穿大紅履。儒童年少者,必穿淺紅道袍。上海生員,冬必服絨道袍,暑必用鬃巾綠傘。”《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吳大郎)身上穿一件細領大袖青絨道袍兒,腳下著一雙低跟淺面紅綾僧鞋兒。”
道袍的領口通常綴有白色的護領,既能保護衣領又方便拆換。
穿道袍的明代士人(男子)
明人常以“三綹梳頭、兩截穿衣”代指女性。三綹梳頭是將左右兩鬢頭發(fā)分作兩綹,額上之發(fā)為一綹,兩鬢發(fā)綹掠耳而過,額上發(fā)綹向后梳,與頂發(fā)合在一起綰成發(fā)髻。兩截穿衣即女子上衣下裙的著裝,自唐宋以來,上身穿衣、下身著裙已經(jīng)成為女子便裝的基本形制,一直延續(xù)到近代。明代將女子衣裙稱為襖裙(衫裙)或裙襖(裙衫)。
襖、衫的形制沒有區(qū)別,不同之處在于襖為有里的夾衣,衫為無里的單衣。明代女性的襖裙經(jīng)常隨著時尚潮流而變化。女性交領式長襖與男子道袍外形相似,故在明代小說中還有將男子道袍改為女襖的描寫。另外,豎領(立領)也是明代女裝對后世的一個重要貢獻,從畫像和實物看,豎領應是從綴紐扣的直領發(fā)展而來,到明中后期逐漸成為女性便服的主流款式。到清代,除女裝仍沿用外,也被其他民族服飾以及男裝吸收,直到現(xiàn)在,中國和一些周邊國家里仍可見到豎領的使用。
明代女性的裙有馬面裙、百褶裙等多種款式,其中以馬面裙最常見,裙身正中和兩端各有兩幅較寬的光面,俗稱“馬面”,馬面的兩側(cè)施有褶裥,在裙子的底邊及當膝處還會裝飾有各種紋樣的橫襕。
另外,盡管“士庶”常常連稱,但傳統(tǒng)的士與庶是兩個不同的階層。在服飾上也有區(qū)分。如明代士人多以方巾、道袍為便服,而庶人仆役只穿小帽、青衣。即使比較有錢、有頭臉的庶人,如財主、商人等,也仍然是戴小帽,不能戴士人的頭巾(如方巾、儒巾等)。《金瓶梅》里西門慶有一段話:“(喬家)只是個縣中大戶白衣人。你我如今現(xiàn)居著這官,又在衙門中管著事,到明日會親酒席間,他戴著小帽,與俺這官戶怎相處?甚不雅相。”
五、流行風尚
明代中后期的服飾變化較多,款式、搭配新樣迭出,崇禎《松江府志》記載:“服飾之變:男子廣袖,垂大帶與身等,組織花紋,新異如雪梅、水田凡數(shù)十種。女子衫袖如男子,衣領緣用繡帊,如蓮葉之半覆于肩,曰圍肩,間綴以金珠。”這里提到無論男女都是寬大的袖子,女性喜歡戴圍肩,也就是云肩,這些形象在明代繪畫中都有體現(xiàn)。
晚明男子還流行穿紅鞋,小說《風流悟》第一回描寫:“(曹成器)戴頂飄飄巾兒,穿領闊帶大袖子直身兒,大紅方舄鞋兒。”男兒腳上的一抹抹紅色打破了男裝款式與用色的單調(diào),應是當時街頭的一道亮麗風景。
女裝襖裙的長度隨著審美觀念的變化不斷改變,《日知錄》中提到:“弘治間,婦女衣衫僅掩裙腰……正德間,衣衫漸大,裙褶漸多,衫唯用金彩補子,髻漸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
服飾流行的產(chǎn)生,離不開服裝的生產(chǎn)與消費,《型世言》第五回描寫:“不知京里風俗,只愛新,不惜錢。比如冬天就做一身嶄新綢綾衣服,到夏天典了,又去做紗羅的。到冬不去取贖,又做新的,故此常是一身新。”明亡之后,清朝入主中原,在全國強力推行“剃發(fā)易服”,歷經(jīng)兩百多年發(fā)展的明代服飾受到巨大沖擊,只有部分元素與款式延續(xù)下來。隨著近年來的考古發(fā)掘和傳世實物的整理與展示,曾經(jīng)絢麗奪目的錦衣華裳正逐漸喚醒人們心中美麗的“中國記憶”。
明仇英《清明上河圖》中的典衣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