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服是明代形成的一個新的服飾分類,由傳統的“吉服”概念分化而來,指用于時令節日、婚禮、壽誕、筵宴等各種吉慶場合的服裝。到清代正式成為冠服制度中的一個專門分類。
吉服是明代形成的一個新的服飾分類,由傳統的“吉服”概念分化而來,指用于時令節日、婚禮、壽誕、筵宴等各種吉慶場合的服裝。到清代正式成為冠服制度中的一個專門分類。
傳統“吉服”指的是用于吉禮(重大祭祀等)的祭服,如冕服一類。隨著時代發展、節日與慶?;顒拥脑龆啵托枰惶讓iT的“吉慶之服”來應對各種喜慶的場合,因此明代就把用于嘉禮和各類吉慶場合的、比日常便服更為正式的服裝統稱為“吉服”。明代吉服盡管不見于制度,但在各類典章政書、文學作品中屢屢出現,如《大明會典》記載:“圣節前三日、后三日,俱吉服。”《萬歷野獲編》卷五:“錦衣官侍朝,俱烏帽、吉服。”《金瓶梅》第三十九回描寫:“西門慶從新換了大紅五彩獅補吉服,腰系蒙金犀角帶。”《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四回:“到了吉時,請素姐出去,穿著大紅裝花吉服、官綠裝花繡裙、環佩七事,恍如仙女臨凡。”
明代的吉服并非單一的標準款式,其式樣與常服、便服相同,如圓領、直身、曳撒、貼里、道袍、 等,顏色多用大紅等喜慶色彩,如官員就是以大紅圓領作為吉服。吉服的紋飾通常比常服、便服更為華麗精美,大多使用應景題材或帶有吉祥寓意的圖案、文字。
萬歷時期,南京御史孟一脈在給明神宗的上疏中說:“遇圣節則有壽服,元宵則有燈服,端陽則有五毒吉服,年例則有歲進龍服。”壽服為帝后壽誕日所穿,多飾有“萬壽”等與祝壽有關的紋樣;燈服為元宵節所穿,使用燈籠紋樣;五毒吉服為端陽節所穿,飾有“五毒”紋樣;龍服即飾有龍紋的各式龍袍。這里提到的服飾都是比較典型的節日吉服,使用的圖案內容均與穿著的時間、場合相對應。
劉若愚在《酌中志》中詳細記錄了每個季節應更換的衣服材質以及不同月份的時令節日所使用的應節圖案。如從年前臘月二十四祭灶之后,宮眷和內臣便穿葫蘆景補子及蟒衣。三月初四日,宮眷和內臣換穿羅衣。四月初四日,宮眷內臣換穿紗衣。五月,初一日起到十三日,宮眷內臣穿五毒艾虎補子、蟒衣。七月初七日,七夕節,宮眷穿鵲橋補子。八月,宮中賞秋海棠、玉簪花。定陵出土有玉兔紋的補子,應該是用于中秋。九月初四日,宮眷內臣換穿羅衣,用重陽景菊花補子、蟒衣,同時抖曬皮衣,制衣御寒。十月初四日,宮眷內臣換穿纻絲。十一月,賜百官戴暖耳。冬至節,宮眷內臣皆穿陽生補子、蟒衣。補子是貴族、官員們在常服(常朝之服)的前胸、后背或兩肩處裝飾的圓形或方形的圖案,原本用來區別各自的身份、等級,吉服的補子則可以使用應景題材,不一定體現等級高低。
將現存的明代服飾、織繡實物與《酌中志》的描述對照,能更直觀地了解這些吉服紋樣的特征:
葫蘆景:從頭一年臘月二十四祭灶以后到新年都使用葫蘆景圖案,又稱大吉葫蘆,宮中使用的葫蘆景補子多和龍、蟒等裝飾在一起。
燈景:正月十五是元宵節,又叫燈節,這一天大家都要賞燈,因此衣服上也使用燈籠圖案,襯托出節日的喜慶氣氛。
五毒:五月初五是端陽節,使用五毒(蝎子、蛇、壁虎、蜈蚣以及蟾蜍)的圖案,以提醒大家,進入五月后毒物滋生,要早做預防。同時在圖案里加入了老虎、艾草的形象,象征“艾虎”,用來消滅五毒,因此帶有驅邪避害的寓意。
牛郎織女:七月初七是七夕節,傳說在這一天牛郎、織女要在鵲橋相會。因為牛郎、織女都是天上的星宿,所以圖案設計并沒有太多“浪漫”的地方,而是突出了他們“神”性的一面,造型穩重而有氣勢,非常符合宮廷的環境。
玉兔:八月十五是中秋節,月圓之夜,圖案中往往有玉兔、滿月等。
菊花:九月初九為重陽節,這一天宮中要登高、飲菊花酒。此時正逢秋季菊花開放,所以用菊花紋樣來體現節令特征。
陽生:冬至節是古代比較重要的節日,過了冬至,春天即將到來,陰氣逐漸下降,陽氣開始生發。在設計圖案時用口中吐出上升瑞氣的羊來表現“陽、生”的諧音。
冬季還使用綿羊太子圖案。雜劇《鬧鐘馗》里描寫:“三陽真君領三個綿羊太子。”《酌中志》也提到宮中在冬至節時“室中多畫綿羊引子畫貼”。三個綿羊太子諧音“三陽開泰”,也有一個綿羊太子引領一群小羊的,稱為“綿羊引子”。如明代繪畫中,綿羊太子頭戴狐帽(韃帽)、身穿有毛皮出鋒的罩甲和織金通袖袍,是冬季戎裝打扮,肩頭扛著梅枝,上掛鳥籠,籠內為喜鵲,寓意“喜上眉梢”,身騎大羊,周圍簇擁著一群小羊,象征子嗣繁盛,與“百子圖”寓意相同(定陵出土有孝靖皇后的“百子衣”)。
自古人們便追求健康長壽,因此與祝壽有關的紋飾相當常見。帝后們的萬壽節、千秋節較之常人更為隆重,留下了很多用于壽誕的吉服實物。慶壽題材一般使用靈芝、仙鶴、壽桃等,組成“靈仙祝壽”等帶有吉祥寓意的圖案。或者大量裝飾“壽”、“萬壽”等文字,將壽誕日的美好愿望更為直白的表達出來。
明代吉服紋樣的設計巧妙之處還在于能夠以組合的方式,將不同題材融合成一個更具“個性化”的喜慶圖案。如選擇與壽誕日期比較接近的時令節日,將應節圖案與慶壽圖案組合起來,給人以“喜上加喜”、“雙喜臨門”的感覺,讓節日里的歡樂氣氛更加濃厚。比較典型的是明神宗的生日紋樣。神宗生于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公元1563年9月4日),恰好在中秋之后,于是宮中就將用于皇帝萬壽圣節的“壽”紋和用于中秋節的“玉兔”放到了一起,定陵出土的明神宗帝后服飾中就有很多造型可愛的玉兔形象。
由于吉服以突出視覺效果為主,又符合大家崇尚喜慶、吉利的心理,所以在紋樣使用時,允許一定程度上突破等級約束,朝廷并不作過多干預,所以明代出現的服飾僭越現象往往在吉服上最為突出,如士庶女子穿戴鳳冠蟒袍、官員吉服出現五爪蟒龍等等。《舊京遺事》記載:
“或有吉慶之會,婦人乘坐大轎,穿服大紅蟒衣,意氣奢溢,但單身無婢從,卜其為市傭賤品。上無尊卑等級之差,下有耗財費力之損,富給不可得也。都中婦人尚袨服之飾,如元旦、端午,各有紗、纻新衣,以夸其令節。麗者如繡文然,不為經歲之計,羅裙繡帶,任其碧草、朱藤,狼藉而已。每遇元夕之日、中秋之辰,男女各抱其綺衣,質之子錢之室,例歲滿沒其衣,則明年之元旦端午,又服新也。”
這里就說到這些僭越等級、極其奢華的衣服,大多用在吉慶之會和時令節日里,而且特別講究是新衣,在節日穿過后,就拿到典衣鋪當了,不去取贖,拿這些錢去置辦下一年過節的新衣。盡管這里沒有特別提到“吉服”一詞,但從中可以看出具有專門功能的吉服,是基于生活的需要、人們的消費觀念及當時的物質條件而產生的,與日常生活所穿便服有很大區別。
吉服的典型裝飾有兩種,一種是明代最常見的云肩、通袖襕、膝襕紋樣。衣身在前胸、后背、兩肩處裝飾有柿蒂形的“云肩”,從左右肩部至袖端裝飾有“通袖襕”,前后襟下擺裝飾有“膝襕”,故也將這類吉服稱為通袖袍或膝襕袍。其紋飾多較尊貴,如飾以蟒、斗牛、飛魚、麒麟、鳳、翟、仙鶴等祥禽瑞獸圖案。
另一種裝飾是對后世影響較大的八團紋樣,即在前身與后身各裝飾三個團紋,呈“品”字形分布,在兩袖(上臂處)各裝飾一個團紋。以八團紋樣為基礎,可以發展出十團、十二團等多團紋樣。到清代,八團就成為吉服的基本紋樣了,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此外,戲曲中的“蟒”仍保持這種紋飾特征。
吉服紋樣到近代也發生了很多變化,根據各自審美與需要,紋飾可繁可簡,但不論如何變化,吉服所具有的正式、喜慶等特征都十分明顯。在現代社會中,人們也有應對各種社交場合或儀式的服裝,像結婚時穿的西式婚紗、禮服,或傳統式樣的鳳冠霞帔、長衫,以及前幾年比較流行的、在春節等節日穿的改良“唐裝”等等,都可算作“吉服”的概念,這也反映出今人仍有對吉服的實用需求。隨著能體現民族文化的服飾不斷受到國人的關注,傳統服飾中的圖案運用、著裝理念也可以給今人的設計帶來一些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