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漢服的染織工藝——絲織工藝,讓漢服變得精致美麗的工藝
隋唐的染織工藝(公元581—618—907年)
隋唐時代是我國古代社會經濟文化鼎盛時期,也是染織工藝高度發達的時期。
公元581年,北周的外戚楊堅奪取政權,建立隋朝,定都長安。楊堅就是隋文帝。公元589年,隋滅陳,結束了長期分裂的局面,重新統一了中國。
全國統一以后,社會秩序安定下來,南北的經濟、文化得到了交流。隋政府繼續實行北魏以來的均田制,農民的負擔比以前有所減輕,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間,經過人民群眾的辛勤勞動,農業生產和手工業都有新的發展。在統一的政權下,中原同邊境的經濟聯系的也加強了。隋煬帝曾三次派人去臺灣,又派人去西域。
公元605年,隋煬帝下令開鑿一條貫通南北的大運河,全場3580多里,以洛陽為中心,東北到河北涿(zhuo)郡,東南到浙江余杭,它是我國古代聞名的工程。對南北經濟交流,起了很大的作用。
公元618年,隋朝的李淵在長安稱帝,建立唐朝。
唐朝289年,一般又把它分成四個階段即自開國到睿宗先天(618—712年)為初唐,自玄宗開元到代宗永泰(713—765年)為盛唐,自代宗大歷到憲宗元和(766—820年)為中唐,自穆宗長慶到唐朝滅亡(821—907年)是為晚唐。唐朝的疆域廣闊,東到大海,北約巴爾喀什湖,東北至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一帶,南及南海諸島。
隋唐時期,農業經濟的高度發展,給染織工藝提供了原料等物質基礎,促進了染織工藝的提高。絲織品的產量更有了空前的擴大,繅絲技術有很大改進,由原來簡單的繅絲框,發展成比較完善的手搖繅絲車。唐詩有’每和煙雨掉(搖)繅車”句,就是反映當時農村婦女常常利用陰雨天繅絲的情景。唐代著名詩人李賀在《感諷》詩中寫道:“越婦未織作,吳蠶始蠕蠕??h官騎馬來,獰色虬紫須。懷中一方板,板上數行書。不因使君怒,焉得詣爾廬?越婦拜縣官:桑芽今尚小,會待春日宴(暮春),絲車方擲掉。越婦通言語,小姑具黃粱,縣官踏餐(飽食)去,薄吏復登堂。”
①隋代的染織工藝
隋代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但是在完成統一事業以后,曾出現了經濟文化發展的局面,為后來唐代經濟文化的發展,打下了基礎。因而它是一個重要的過渡歷史階段。
隋代的染織,雖然民間也有著較普遍的發展,但主要生產仍操縱在統治者手里。當時曾設有專門機構來管理染織生產,如隋煬帝時有少府監,下屬有司染署和司織署;以后,兩署又合并為染織署。
絲織工藝的生產,在北方仍以河北定州為中心,相州(今安陽一帶)的綾文細布也是有名的;在南方,具有悠久歷史的成都蜀錦,生產仍很發達。據《隋書·地理志》所記,蜀郡是“人多工巧,綾錦雕鏤之妙,殆侔(mou)于上國”。江西的豫章郡(即今南昌),染織也很發達,所謂“一年蠶四、五熟,勤于紡績,亦有夜浣紗而旦成布者,俗呼為雞鳴布”。
隋代的絲織遺物,在新建吐魯番阿斯塔那古墓曾有出土:聯珠小花錦,大紅地黃色聯珠圈中飾八瓣小花圖案,這應是唐代最為盛行的聯珠紋錦圖案的濫觴。棋局錦,是紅白兩色相間的方格紋。彩條錦,是用菜綠和淡黃兩色織成的彩條紋。這些錦的圖案明快大方,別具一種藝術風格。同地還出土綺多種,有聯珠紋套環團花綺,聯珠紋套環菱紋綺,另有一種回紋綺,色彩復雜,有紫、綠、大紅、茄紫等四種顏色,織成回紋圖案。
日本法隆寺曾保存了一些隋代的絲織品。其中著名的有四天王狩獵文錦,圖案以樹為中心,配飾四個騎馬的胡人作射獅狀。這種圖案具有波斯工藝的風格,反映了我國與西域文化交流的影響。此外還有白地狩獵文錦,紅地雙龍文錦,紅地華文錦,鸞文錦等。蜀江錦是四川成都所產的一種絲織品,它的特點是在幾何形的圖案組織中飾以聯珠文,這幅錦以緋色作主調,具有獨特的藝術效果。此外還有廣東錦,日本稱為太子間道,或稱間道錦。在紅地上織出不規則的波狀紋,看來似用染經的方法織造,這是當時我國南方的特產。
隋代印染的制作,已創造出一種用木板雕出花紋,然后將布夾著入染的方法,即唐代所稱的夾纈。隋大業年間(605—617年),隋煬帝命工匠加工五色夾纈花羅裙百件,“以賜宮人及百僚母妻”,說明多套色鏤空版印花技術已達到一定水平。在日本,夾纈被稱為折文布。法隆寺存有隋代花鳥折文絁(shi),阿斯塔那也曾出土高昌延昌二十六年(即隋開皇六年,公元586年)夾纈,絹質,天藍色地,上面遍布白色小團花(由中間一個小點,周圍七個小點組成)。同時還出土隋代絞纈數件,一位栗色,一位大紅、茄紫、墨綠色。這些都是極為珍貴的隋代印染史料。
在隋代,我國西南一帶還出產斑布和孔雀布。據《隋書》記載:“諸蠻多以斑布為飾,……二十二年遣使至其國求奇貨,得吉貝衣十襲。”又記:“適雅唐楚州貢孔雀布,謂華文如孔雀,即南斑布之類。”可見隋代的染織品種還是較為豐富。
此外據《隋書·禮儀志》記載,當時還有青油幢、綠油幢、赤油幢等各種彩色防雨避塵的車簾,用來裝飾帝王后妃所乘坐的車輛。說明當時在干性油中添加各種顏料,使涂層具有美麗色彩的技術已經產生。
②唐代的染織工藝
唐代開國后,為了恢復生產,保證國家財政來源,除采用并改進均田制外,又實行了“租庸調”的賦稅和徭役制度。“租”是丁男每年向政府交納粟二石或稻三斛;“庸”服徭役二十天,閏年加兩天;如不服役,每天折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調”是每年交納絹或其他絲織品二丈,棉三兩;不產絲棉的地方則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租庸調制度的實行,對社會經濟的恢復起了推動作用。
《冊府元龜》曾記載天寶八年隋政府所收入的染織品的具體數字:絹七百四十余萬匹,綿一百八十五萬余屯,布一千六百零五萬端。從全國十個道的貢品看,絲麻織工藝生產幾乎遍及全國。又據《通典》、《食貨典》賦稅條所記,天寶年間,“都計租稅庸調,每歲錢粟絹綿布約得五千二百二十余萬端匹屯貫石,諸色資課及勾剝所獲,不在其中。”白居易《秦中吟·重賦》曾描寫“厚地植桑麻,所要濟生民,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身死充征賦,上以奉君親。”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民間染織工藝的普遍發展和征賦之重。
唐代的染織工藝生產機構在中央的少府監下,設有染織署,這是專門管理染織生產的部門。根據《唐六典》記載,唐貞觀年間(627—649年)設立染織署,管理二十五個染織作坊,即織衽作十個,組綬作五個,紬線作四個,練染作六個。各染織作坊分工很細,如“織衽之作有十(一曰布,二曰絹,三曰絁,四曰紗,五曰綾,六曰羅,七曰錦,八曰綺,九曰綢,十曰褐);組受之作有五(一曰組,二曰綬,三曰絳,四曰繩,五曰纓);紬線之作有四(一曰紬,二曰線,三曰弦,四曰網);練染之作有六(一曰青,二曰絳,三曰黃,四曰白,五曰皂,六曰紫)。凡染大抵以草木而成,有以花葉,有以莖實,有以根皮,出有方土,采以時月”。這種記述,是比較合乎實際情況的。同書記載,根據染織產品的優劣,又分為許多等級。如“凡絹布出有方土,類有精細,絹分為八等,布分為九等”。并且具體地記載了宋、亳(bo)等州的紵,宣、潤等州的火麻,皆為一等;鄭、汴等州的絹,常州的紵,皆為二等;滑、衛、貝、博等州的絹,揚、沔(mian)等州的紵,皆為三等;齊、許、恒、定等州的絹,蘇、杭等州的紵,皆為四等,等等。反映了唐代染織生產的興盛和豐富。
③絲織工藝
唐代絲織生產有官營和私營兩種作坊。唐初武則天時代,朝廷有綾錦作坊巧兒(織工)三百六十五人,內作使綾匠八十三人,掖庭綾匠一百五十人,內作巧兒四十二人。這些都是官營作坊。
除宮廷作坊之外,唐代的絲織工藝生產,遍布于全國各地?!短屏洹芳懊鞔櫰鹪犊妥樥Z》記載,諸道所貢絲綢,有河北道的定、鎮、魏、相各州,河南道的蔡、兗、滑、豫各州,淮南道的揚州,江南道的越、潤、蘇、湖、杭各州,劍南道的成都、綿、蜀、漢各州等地區。這些地區都是絲織產地。其中著名的有:劍南、河北的綾羅,江南的紗,彭、越二州的緞,宋、亳(bo)二州的絹,常州的紬,潤州的綾,益州的錦。定州有細綾、瑞綾、兩窠(ke)綾、獨窠(ke)綾、二色綾、熟絲綾;蔡州有四窠綾、云花綾、龜甲綾、雙矩綾、鸂(xi)鶒(chi)綾;揚州有番客袍錦、被錦、半臂錦、獨窠綾;越州有寶花綾羅、白編綾、交梭綾、十樣花紋綾、生縠(hu)、花紗、吳絹等;平整十分繁多。
總的來說,在唐代前期,絲織品以河北定州為中心。詩人李白形容當時河北清漳一帶的絲紡情況是:“繰(zao)絲鳴機杼,百里聲相聞。”安史之亂后,黃河流域遭到巨大破壞,“人煙斷絕,千里蕭條”。而北方每遭一次戰亂,就有大量人口南遷。因此長江流域不但沒有遭到破壞,反而蓬勃發展起來。江東的絲織業也有了顯著的發展。據《國史補》記載:“薛兼訓為江東節制,乃募軍中未有室者,厚給貨幣,密令北地聚織婦以歸,歲得數百人。由是越俗大化,競添新樣,綾紗妙稱江左矣。”
吳越本來是以產麻葛織物馳名,鮑溶《采葛行》:“葛絲茸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