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濟南府學文廟內身著漢服拍攝照片,卻被工作人員制止并勸離,文廟內不能穿漢服拍照嗎?對此,文廟管理處工作人員稱,商業性廣告片的拍攝是禁止的,不涉及商業性質的個人愛好者拍攝,只需和管理處事先溝通便可。
更令她感到失落的是,在國內穿漢服被很多人理解為奇裝異服。“之前我穿漢服到韓國景福宮旅行,導游得知我穿的是我們的民族服飾很佩服,韓國當地人經常穿韓服,也覺得很正常。反而是一些到韓國旅行的中國游客,以為我們穿著什么奇裝異服,一直在圍觀我們。”
管理處:
誤將拍攝者當成 商業寫真拍攝人員
記者就此事致電府學文廟管理處,管理處工作人員李峰解釋稱,現場工作人員誤將白女士和馬晴晴當作拍攝商業寫真的人員才將其勸離。“我們就現場工作人員的態度向白女士道了歉,也向她解釋了情況,得到了當事人的諒解。”
李峰解釋說,濟南府學文廟是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依照《文物拍攝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故事性影視片、商業性廣告片的拍攝僅限于對公眾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的外景,一般不得拍攝文物保護單位內景及館藏文物。第十一條還規定,確需使用文物保護單位內景拍攝者,須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經相應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之前就有一些影樓等拍攝單位聯系我們,說想在文廟內拍攝寫真,我們一般都回復院外可以,院內不行。其實我們主要的出發點,是不希望有損文物形象的照片流傳出去,畢竟之前有在故宮等地拍攝大尺度寫真的先例,引發很多爭議。”李峰介紹。
他表示,對于非商業性廣告片的個人愛好者,只要在拍攝前和管理處溝通一下,一般都予以許可。“跟我們說一聲,讓我們知道這個事兒,否則現場工作人員確實很難界定哪些是商業寫真,哪些是個人愛好,容易產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