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衣與裳,當衣與裳并舉時,衣指上衣。
1.衣與裳
當衣與裳并舉時,衣指上衣。
短上衣叫襦(rú,如)?!墩f文》:“襦,短衣也。一曰*[上“日”+下“難”(nàn,難去聲)衣。”*[日+難]衣就是暖衣,意思是說襦是御寒衣。襦又有長襦、短襦的區別。長襦稱褂,僮仆的長襦叫裋(Shù,樹),短襦又叫腰襦。但是在古代作品里一般只稱襦,不分長短。例如辛延年《羽林郎》:“長裙連理帶,廣袖合歡襦。”《世說新語·夙惠》:“韓康伯數歲,家酷貧,至大寒,止得襦,母殷夫人自成之。”蘇軾《喜雨亭記》:“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為襦;使天而雨玉,饑者不得以為粟。”但詩文中卻說“腰襦”。例如《孔雀東南飛》:“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小襦”可能就是腰襦。杜甫《別李義》:“憶昔初見時,小襦繡芳蓀。”
既然襦本身就有長有短,為什么又說襦是“短衣”呢?這是與“ ”相對而言的?!抖Y記》有《深衣》篇,《經典釋文》引鄭玄注:“深衣者連衣裳而純之以采也。”(純:鑲衣邊。)《深衣》說:“短毋見膚,長毋被土。”深衣長至踝部,襦與之相比,的確是短衣。鄭注又說:“有表則謂之中衣,以素純則曰長衣也。”這是說“深衣”一物而兩名,就其外面還加罩衫而言,又叫中(內)衣。可見深衣是貼身穿的。(表:在外面再加一件衣服。素:沒有顏色的帛。)
襦是一般人(包括奴仆)平時所服,深衣(中衣,長衣)則是貴族上朝和祭祀時穿的,庶人以深衣為禮服。
古代上衣也有單、夾之分。《說文》:“褝,衣不重(chóng,蟲)。”“袷(夾),衣無絮。”《世語新說·夙惠》:“晉孝武年十二時,冬天晝日不著復衣,但著單練衫五六重。”古詩《婦病行》:“亂曰:抱時無衣,襦復無里。”《釋名》:“有里曰複,無里曰褝”。襦而沒有里子,那是已經破爛成單衣了。復襦也可在里面加絮(依王念孫說,見《廣雅疏證·釋器》)。《孤兒行》:“冬無復襦,夏無單衣。”這個復襦可能就指有絮的襦。《世說新語·方正》:“山公(名該)大兒著短袷車中倚。”短袷恐即無絮的復襦。單衣(褝)又叫袗(zhěn,枕)。《孟子·盡心下》:“舜之飯糗(qiǔ,求上聲。干糧。詳下)茹(吃)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
貼身穿的上衣又稱為“褻衣”?!稘h書·敘傳》:“夫餓饉流隸,饑寒道路,思有短褐之褻,儋(擔)石之畜(蓄),所愿不過一金。”顏注:“褻謂親身之衣也。”司馬相如《美人賦》:“女乃弛其上服,表(露出)其褻衣。”褻衣也就是中衣,古代寫作衷衣?!墩f文》:“衷,里褻衣?!洞呵飩鳌吩唬?lsquo;皆衷其衵服。’”“衷”即貼身穿,衵(nì,膩)即貼身衣,也就是褻衣。《紅樓夢》第六回:“[襲人]趁眾奶娘丫環不在房時,另取出一件中衣,與寶玉換上。”褻衣又稱為“私”?!墩f文》:“褻,私服也。”《詩經·周南·葛覃》:“薄污我私,薄澣我衣。”(污,等于說費力地洗。)又稱澤,是因為貼身而沾汗澤。《釋名》:“汗衣,詩謂之澤,受汗澤也。”《詩經·秦風·無衣》:“豈日無衣,與子同澤。”鄭箋:“澤,褻衣,近污垢。”
古代的罩衣叫裼(xì,習)?!抖Y記·玉藻》:“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君子狐青裘豹褎(同袖),玄綃衣以裼之……犬羊之裘不裼。”這是說國君和貴族穿狐皮的裘,都要罩上與狐毛顏色相宜的裼衣。庶人穿犬羊之裘,不加裼。裼的作用是給衣著增添文飾?!队裨濉罚?ldquo;不文飾也,不裼。裘之襲也,見美也。”鄭玄注:“裼,主于有文飾之事。”襲,即衣上加衣。衣加文飾是一種禮儀的要求,所以《玉藻》又說:“君在則裼,盡飾也。”例如《左傳·哀公十七年》載,衛太子疾要殺掉渾良夫,衛侯說,當初跟渾良夫訂盟,允許免除渾良夫的三次死罪,于是太子疾讓渾良夫陪著衛侯進食,“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三罪即衷甸(卿乘坐的車)、紫衣(國君之服)、袒裘帶劍(對君不敬)。所謂袒裘,即解開裼衣露出了狐裘,這是很“不禮”的。
裼衣外還可以再加上一層外衣,謂之正服?!蹲髠?middot;哀公十七年》孔穎達疏:“裼衣之上乃有朝祭正服,裘上有兩衣也。”如果脫去最外面這件衣服,又露裼衣呢?也叫裼,或稱袒(tǎn,坦)裼。《儀禮·聘禮》:“賓出,公側授宰玉,裼,降立。”鄭注:“裼看,免上衣,見(現)裼衣。”《內則》:“不有敬事。不敢袒裼。”由于袒裼是脫去外面的正服露出裼衣,所以又引申為脫掉衣服露出肌膚?!睹献?middot;公孫丑上》:“故曰,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Cheng,程。與裸同義)于我側,爾焉能浼(mei,每。污)我哉!”“袒”的本義就是露體。《禮記·曲禮上》:“冠毋免,勞毋袒。”孔疏:“袒露身體。”袒又專指露出臂膀。《漢書·高帝紀》:“于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顏注:“袒謂脫衣之袖也。”脫衣之袖為袒,袖有左右,因此又有左袒、右袒之分。《儀禮·覲禮》載,諸侯向天子請罪,“乃右肉袒于廟門之東”。鄭注:“右肉袒者,刑宜施于右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聞之,肉袒負荊(荊條,可以當鞭子,表示甘愿受罰),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也應是右袒。鄭注又說:“凡以禮事者左袒。”《禮記·檀弓下》:“延陵季子適(往)齊,于其反也,其長子死……既封(堆起墳頭),左袒。”紅白喜事都是“禮事”,所以左袒。據此,劉邦哭義帝時也應該是左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