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漢服的復興的今天,很多人都對漢服復興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熱愛漢服的人,大多數人不僅希望能夠從美學的角度來復興漢服,更希望能以漢服為載體復興中華傳統禮儀、舞樂書畫、詩詞文學等等一系列傳統文化藝術。
在漢服的復興的今天,很多人都對漢服復興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熱愛漢服的人,大多數人不僅希望能夠從美學的角度來復興漢服,更希望能以漢服為載體復興中華傳統禮儀、舞樂書畫、詩詞文學等等一系列傳統文化藝術,《漢服復興,禮儀并重》應是較為經典的理論之一。但是,就漢服而言,僅僅并重禮儀與文學藝術,還遠遠不夠,實際上,禮儀,文學、藝術之類,都只是華夏文化的表觀形式。弘揚漢服,更應弘揚漢族服飾所承載的華夏傳統道德理念和價值觀念,或者說是華夏文化精神的內核。離開民族精神,表觀形式一切都是空談。
從漢族衣冠中,我們可以看到華夏(漢)民族文化精神所在。
漢服所承載的民族文化精神,除了她天然成就的“美學與禮儀之外”,至少還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自信與認同;
其二,尊嚴與氣節;
其三,責任與忠誠;
其四,廉恥與勇氣;
其五,仁義與智慧。
(一)華夏精神:自信與認同
漢民族最重視自己的衣冠,她是華夏民族自信與認同的標志。
民族服飾是民族文化的視覺表現之一。古代漢族的科技水平、文化禮儀、物質財富等等都遠遠優于周邊民族,在其服飾自然也有所表現,漢族服飾較之周邊部落,美而豐富,并且有禮儀文化作為依托,所以更加深遂,華夏(漢)族人很早就意識到了這一點。
《春秋左傳正義》云:“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有禮儀之大故稱夏!”“華夏謂中國。”這一“美”、一“大”兩字,充分表現出“華夏”人對自己民族服飾、禮儀文化的自信。其實,古漢人將衣冠視為民族禮儀文化的承載,認為“定禮之大莫要于衣冠。”將“棄華服以就胡”看成是道統淪喪的表現。所以,”華夏”的”夏”字,即是“禮儀之大”的表述,同時也是對“衣冠文化深遠”的進一步闡述。
可以說,漢族的族稱、源于漢族服飾“華夏”二字,本身就帶著漢族與生俱來的自信;可以體會,而當古漢人說出“冕服采章,對被發左衽,為有光華也。”這句話時,又是怎樣的驕傲!
有此自信,所以漢族人就把華(漢)服看作是本民族區別于周邊部落的突出標志,所以華服就有了“齊民心,別夷狄”的作用,而“被發左衽”則被看成是亡國的標志。
可以肯定,最遲在周代,華(漢)服,就已成了華夏人民自尊、自信與相互認同的標志。
一個心理健康的人需要自信和自我認同,民族也是一樣,只有自信和自我認同的民族才有凝聚力,才能健康快速的發展。而漢室衣冠,正承載了華夏民族自信與認同。
(二)華夏精神:尊嚴與氣節
在面對異族的易服暴政時,漢族人民保衛自己衣冠文化的英勇行為,實際就是在維護自己民族尊嚴,是民族氣節的體現。
也許就是因為漢族人太過看重自己的衣冠,以至遭人妒恨在所難免。歷史上,每當漢族處于低谷時,漢服就常常淪為異族奴役漢族時的毀滅對象,一再上演被迫易服的慘劇,歷史上的每一次對華夏衣冠的摧殘,都伴隨著侵略者狂暴囂張的暴力脅迫和血流成河。
盛唐時期,吐番人就曾令其統治下的漢人“左衽而服、辮發紋身”。宋時,金人天會間下令削發,“不如金人式者死。”蒙元時,蒙古人明令禁止過華夏衣冠;而在明未清初,最震憾中國大事非 莫屬,這也是中國歷史上對漢族服飾的摧殘最堅決最徹底的一次。
——“剃發、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發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
——“一人不剃發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以多爾滾為代表滿洲貴族發布的“屠城令”后,有蓄發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于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之上示眾。時人陳確記:“去秋新令:不剃發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后,吏诇不剃發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
這些侵略者的做法,其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通過摧毀華夏衣冠來毀滅漢族互相認同的標識,造成華夷類同的視覺現象,混淆華夷界線,使漢族的民族自豪感與文化優越感失去物質依托,”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以此達到弱化華夏民族的反抗意識,及其“長治久安”的目的。
然而,易服嚴旨和武力威脅,換來的不是華夏人民的畏懼,而是頑強的反抗斗爭。
知真定李邈等堅決不從金人“削發”令,反抗而死。
到了清初,滿洲的“剃發易服”令更是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強烈反抗,大規模的武裝斗爭幾乎遍及全國,就連一向“民風柔弱”的江南民眾的也立刻掀起了反抗的怒火,在松山、昆山、蘇州、嘉興、紹興、江陰等地熊熊燃燒,很多城中的民眾不分男女老幼,紛紛投入了抗清行列。
漢族對剃發易服暴政的反抗,不僅是為了保存自己的風俗,更是為了維護本民族的尊嚴。
華夏--漢民族不是一個愚訥保守的民族,而是善于吸收他人長處的民族。自古至今,漢族常常借鑒其他民族的優秀文化來充實、發展自己,對于衣冠也是如此,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就是最好的一例。(注:胡服是指借鑒了胡人服飾中窄袖的特點,而當時,胡漢服飾的主要區別是左、右衽,而趙武靈王所著之服仍是右衽,是典型的漢服。
學習借鑒外來優秀文化是華夏民族包容與自信的表現,然而被人脅迫而放棄本民族服飾卻是奇恥大辱。民族的尊嚴,是這個民族強大凝集力的核心,更是促使其生存發展壯大的重要因素。對于一個民族,連穿什么衣服都不能自主,還有什么尊嚴可言?外族統治者要把漢族人民的民族尊嚴和民族感情踩在腳下,以暴力變我風俗習慣,毀我文化傳統,是可忍孰不可忍,必然遭到華夏民族的強烈反抗,在“華人髡為夷,茍活不如死!”(顧炎武《斷發》詩)的氣節感召下,華夏人民的反抗悲歌感天動地。
以清初的江陰為例:江陰人民壯烈的據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縣宣布剃發之后,相率“拜且哭曰:頭可斷,發不可剃”的情況下爆發的。從閏六月初一到八月中秋兩個多月期間,清軍對江陰屢攻不下,喪亡“三位王爺和十八員大將”,而江陰城中糧食眼看就要告罄,但戰士們卻士氣越發的激昂,高唱著“江陰人打仗八十日,寧死不投降”的雄壯軍歌。清軍又調來西洋大炮轟城,八月二十日,江陰城被清軍攻破。清軍攻進江陰后,十分痛恨江陰人民的頑強抵抗,就下令屠城,“滿城屠凈,然后封刀”。全城人民“咸以先死為幸,無一人順從者。”大砍大殺了三天,被屠殺者達17.2萬人,未死的老小僅有53人。江陰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達80多天之久,打敗了清軍二三十萬的大軍,殺死了七萬五千多清兵,使滿清侵略者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中國通史》,丁文主編)。同樣,在嘉定三次屠城后,當滿清統治者“如愿以償”的將“削發令已行”的旗幡插上城頭的時候,滿城已是白骨累累,史載:在滿清的三次屠城中,嘉定城內民眾無一投降者。
這時的華夏衣冠,對于漢族人而言,何止是一種服飾,她實際已經成了民族尊嚴的象征,堅持華夏衣冠,正是民族氣節的體現。
(三)華夏精神:忠誠與責任
對民族衣冠的守護,出于對祖國的赤誠忠心,體現人民對祖國的責任。
唐朝,吐蕃占領敦煌初期,尚乞心兒強行推行蕃化政策,讓沙洲人民改易穿著、學說蕃語、赭面紋身。但是這些漢人,“沒有忘記曾是大唐的子民,他們雖身著蕃裝臣于蕃虜,但每年祭祀父祖的時候,都穿上中原漢人的服飾,號啕大哭,東向而拜,祭后再將漢服脫下秘密藏起。經過幾十年的風風雨雨,許多落入吐蕃的漢人都未能見到敦煌重歸大唐的那一天,而當他們即將面對死亡的時候,他們總是囑咐自己的子孫不要忘記自己的祖國是大唐,后輩們為死去的先人穿上漢人的服色出殯入葬,使先人能夠帶著一點安慰在另一世界實現回歸大唐的夢想。”(《吐蕃在敦煌推行的改革》趙曉星,蘭州大學敦煌學研究所)
王昭君在和番的路上,在漢胡交界之處,將漢家衣服脫下,表示其心永留祖國。
“一落蕃中四十載,遣著皮裘系毛帶。唯許正朝服漢儀,斂衣整巾潛淚垂。”(白居易《縛戎人-達窮民之情也》)
“胡雁向南飛,明妃西嫁幾時歸?胡酥入饌捐漢食,胡風中人裂漢衣。”(元·楊維楨《昭君曲》)
這時的漢家衣冠,則成了漢族人對祖國思念的寄托,這份忠心,其赤誠足可感召日月。
忠誠與責任本是相輔相成,有了對民族的忠誠,就有了民族責任感,至于那些對民族沒有責任感沒的人,自然不會有什么忠義之心。而這份忠誠與責任,在剃發易服之時,煉出一句精言:“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清初,顧炎武很明確提出了人民對民族的責任。他的《日知錄》中寫道:“仁義充塞,而至于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保天下者,匹夫之勇,與有責焉耳矣!”我國現代著名歷史學家顧誠先生在《南明史》第一章第一節寫道:“滿洲貴族的入主中原則是‘被發左衽’(剃頭改制),‘亡天下’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都應當